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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注意!!红色字体为必填项)
01法人单位代码 *
密码 *
0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03法人单位名称 *
04企业类别
工业类
外资贸易
内资贸易
外资物流
内资物流
固定资产
金融业
工业2类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投资方*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05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06联系方式
区 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传真号码*
网 址
分 机 号
07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行业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08登记注册情况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注册号
机关级别
1 国家
2 省
3 地(市)
4 县(市)
2 编制部门
登记注册号
机关级别
1 国家
2 省
3 地(市)
4 县(市)
3 民政部门
登记注册号
机关级别
1 国家
2 省
3 地(市)
4 县(市)
4 其它 (注明批准机关)
登记注册号
机关级别
1 国家
2 省
3 地(市)
4 县(市)
09登记注册类型
国有
集体
股份合作
国有联营
集体联营
国有与集体联营
其他联营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独资
私营合伙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港澳台商独资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
中外合作经营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